写信日期 2024-08-17 回复部门 柳林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柳林县庙湾小区1号楼7单元加装电梯遇到以下问题:1、旧楼加装电梯是半层入户需要打断结构围梁,原设计是否留有这样一个要求?相关安全单位是否能给加装电梯楼跟前的业主一个说明?2、小区建设时,地基设计是否符合现已10多年再加装电梯的地质要求?一定范围内请公示设计要求!3、几吨的电梯长期以往的上下对房屋的拉扯,如后期造成的裂缝,是加装电梯的住户进行赔偿吗?4、加装电梯是否符合消防要求?5、质问有关批准部门,当初加装电梯是否得到县里人大会议通过,如没有通过,为什么这些建设单位仍能进行修建,谁是这些公司的罪魁祸首?作为同小区其他业主的诉求:以上电梯加装并未书面或者当面告知别的业务,希望有关相关单位在小区公示以上涉及相关资质,设计要求,消防安全,明确出现问题后的赔偿者,保证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后,再进行电梯安装,否则留下的邻里矛盾和安全隐患将来也算是政府需要面对的麻烦。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8-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信中反映的“柳林县庙湾小区1号楼7单元加装电梯相关事宜”问题,经实地查看,并认真查阅资料,对照《柳林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国家为适应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实施主体、资金筹集和程序要求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由小区业主自行实施,包括拟加装电梯建筑的结构安全鉴定、设计、施工委托等,县城建局在收到申请后,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查同意后才能实施。

您所反映的问题,在申请前期业主已经委托检测单位、设计单位进行了相关工作,不存在破坏主体结构的现象;电梯的地基是单独设立的,负荷不是由主体结构承担;加装电梯方案在小区公共区域已公示。工作人员已联系并告知了以上情况。

感谢您对我县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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