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石区2022年教育兴市招聘的教师工资发放和医疗保险缴纳年月不一致的问题
写信日期 | 2024-06-19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您好,2022年离石区教育兴市招聘的老师,2023年3月上岗,工资也是从2023年3月发放,为啥医疗保险却是从2024年一月才开始缴纳,2023年10个月医疗保险空缺,导致在此期间生育孩子花销费用无法报销,这种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合法合规合情合理,想咨询一下不知道有没有解决报销的办法,2023年空缺的10个月医疗保险是否补缴,谢谢领导。 |
||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7-08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我区医保局详细了解及您的描述,吕梁市离石区北城初级中学于2024年1月1日单位新参保登记,系统登记险种分别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两种类型,目前在职参保人员共计50人。系统查询到您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无参保缴费记录,2024年1月1日新参保到吕梁市离石区北城初级中学,根据《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吕医保发〔2021〕96号)文件规定,职工医保断保一年以上又重新参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三个月(不包括生育待遇),待遇期满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首次参保,当月登记,当月起缴费不能追缴。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吕医险字〔2020〕5号)文件规定,职工从参保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2年离石区教育兴市教师于2023年12月办理入编手续,所以入编之前医疗保险未能缴纳,也无法补交。 综上所述,不能补缴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也无法享受生育待遇。
|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