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阳县林慧小区楼下开餐饮店环境污染的问题
写信日期 | 2024-08-25 | 回复部门 | 中阳县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吕梁市中阳县林慧小区2号楼地下开餐饮宴会厅,油烟排放不达标,油烟管道直接安装排放进小区,小区业主家里都能闻到油烟味,站小区楼下油烟味让人呕吐,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恳请领导督查。以下为无能为力日日受此问题影响的业主网上查的,望领导给出指导。居民住宅楼不可以开餐饮店。法律规定,在居住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餐饮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食品卫生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排污许可证; 4、餐饮服务许可证; 5、消防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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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9-02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信中反映的“林慧小区楼下开餐饮店环境污染”问题,经与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接协商实地调查核实,林慧小区楼下共有饭店3家,其中领航宴会厅(万家礼宴)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8月29日执法人员根据《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对领航宴会厅(万家礼宴)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9月11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在此期间执法人员也将加强督促检查。 感谢您对我县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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