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2-08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我们家位于离石区田家会街道红眼川乡唐则焉村,于2021年9月26日,因为土地纠纷问题在离石区法院进行打官司,3年之久。我们的土地在承包合同期内(1999年至2029年),有承包合同,2015年竟然被该村村民与离石区农经局工作人员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确权了我们的承包土地2.1亩。打官司3年之久,农经局迟迟没有任何结果出来,我们三番五次去问情况,每次得到的都是正在调查,我的爷爷年老,因为这件事,三年之久操心至精神一年不如一年颓废至极。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帮助我们尽快调查清楚。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9-1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此案2022年、2023年经区、市两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经离石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调查您家中现耕种地已经达到村委当时分地产量标准,您反映的这块地是2005年以租赁方式承租的集体机动地,不应该确权,有2005年的租赁合同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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