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8-18 回复部门 文水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我是文水县下曲镇南贤村的一位居民,最近南贤村整村准备接入文水县集中供热供暖(具体运营商不详)。这几天在村委的协助下供应商正在测量每家的供热面积。其中,在面积确认回执单上列有工程建设费每平米20.7元;计量设施费700元,请问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合规?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8-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1〕309号)第二条第6款规定:“市县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仍在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要合理制定相关收费标准,保障项目正常运营”。我县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加强文水县城镇集中供热运营管理的通知》,规定“工程建设材料费按实际接入供热面积收取,居民按建筑面积23元/㎡收取,按照规定时间缴清费用的用户可优惠10%”和“用户末端安装热计量表、锁闭阀、平衡阀、除污器、无线发射器、普通阀门、表箱以及配套管材管件等智能套装计量管控设施,具备供热条件的区域,首年接入政府每表补贴500元,剩余费用由热用户自行承担;次年接入政府每表补贴300元,剩余费用由热用户自行承担;第三年接入设施费用全部由热用户自行承担”。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资金缺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我县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沟通,积极向热用户讲解我县集中供热的具体情况,解答收费政策、用热注意事项等问题,争取得到用户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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