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柳林县李家湾乡梁家会村刘家山自然村村民李七九抢占集体土地和村民口粮地的问题
受理日期 | 2024-07-18 | 回复部门 | 柳林县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我是柳林县李家湾乡梁家会村刘家山自然村村民,实名状告我村村民抢占集体土地和我口粮地的情况如下:事情还得从2012年说起,西纵高速倒渣土临时占用我村部分村民口粮地和集体沟坝地,造地80多亩,2014年完工后,村里没有及时分给村民,2015年春天李**私自占用集体坝地8亩多,村民也开始争相效仿,把集体80多亩坝地抢占一空。2023年春季,县、乡“清化收”行动,乡、村领导经过多次协调土地收回集体所有,把部分村民的口粮地按原合同分给村民。我就是这次“清化收”行动中分到五口人全部口粮地17.5亩,种了一年,2024年5月李**贪心不死,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抢占8亩多口粮地种植玉米。本人报案后,派出所口头警告李**,但李**无视法律继续抢占抢种,严重侵害了我个人的合法权益,精神上备受打击。李**其人是村里的一霸,无人敌对,多年上访,提出许多不合理要求,使乡村干部无法解决,怎么也得不到他的满足。拉帮结派搞乱民心,制造不安定因素,利用打手恐吓领导、语言攻击。儿子是退伍军人、党员,当过我村主要领导,不劝告父亲的所作所为,利用其年龄大谁能把他怎么样,背后支持暗箱操作,出谋划策,来到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尊敬的领导,以上事实清楚,情况属实,敬请领导调查,给予公平公正解决,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还我良田,让我及时耕种。望领导早日解决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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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9-2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村民李**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可以证明本人现在所超占有的地块属于他自己,其行为属于违规强占,县政府已责成乡镇依法严肃处理,李家湾乡党委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由包村领导牵头,对违规超占不属于自己土地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现如今,通过包村领导、村干部与李**积极沟通协调,李**已将抢占土地归还给您,您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完善解决。 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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