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9-11 回复部门 兴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上级早在2020年就下发《关于做好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吕应急发[2020]167号)文件要求,消防员享有医疗优待政策,兴县人民医院以未收到通知,直接拒绝。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9-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了解,当日您陪同妻子做影像检查时,由于工作人员对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知识了解不足,未能给您提供优先服务。针对您反映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做好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吕应急发〔2020】167号),全面掌握相关政策。在咨询台设立了专门的引导员进行分诊帮助,并在服务窗口设立了专门的服务通道,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保障优先对象能及时享受到相应的优待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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