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9-29 回复部门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信件内容

本人车辆于2020到2024年9月因车上违章较多,多次去当地政务大厅和交警支队窗口处理违章,被告知一个车辆只能用三个驾驶证处理扣分,但因本人车辆扣分较多,三个驾驶证处理不完,多次询问后交警队态度恶劣,只是告知无法办理,现在车辆已经处于逾期未审验状态,马上强制注销,现在已经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生活,根据国家规定本人车辆,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可以处理名字下车辆所有违章,为何吕梁市交警队不予以处理,请给出合理解释!每个交警队工作人员都是推辞,具体我要到什么单位,怎么配合处理,我需要明确告知!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10-1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关于车辆违章较多不给处理的问题"问题,公安部交管局为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交管系统设置一辆车在一个检验周期内除车主外允许有三个驾驶人予以记分,处理超过限定人数,将纳入嫌疑。您超过三个驾驶证,一是可使用之前处理过该车违法行为的驾驶证,使用学法减分减免相应分值后继续处理;另一种方式是使用车主驾驶证处理至满分,记满分考试合格后继续处理

处罚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在交通管理中,对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的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通过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让驾驶员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从而更加谨慎的驾驶,规范各位交通参与者的行为方式,促使人们更加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

感谢您对我支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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