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4-29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你好,刘家湾四巷沿河路面有很多私搭乱建的移动房停放私家车或占地,将公共路面作为私有物,导致很多人效仿,纷纷圈地建房,影响周围村民出入以及临时停车,影响市容市貌,望相关部门调查。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10-1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社区工作人员和街道执法队实地走访摸排,发现刘家湾四巷沿河路面共搭建有十一处彩钢房屋,于2010年起陆续修建。经核实,上述彩钢房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由刘家湾本村村民违建,社区工作人员和街道执法队对上述彩钢房房主下发了限时整改告知书,告知书明确说明在未办理相关修建手续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在集体土地上修建彩钢房屋,要求彩钢房主限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我街道将上报吕梁市规计局,申请强行拆除。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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