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5-12 回复部门 孝义市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在孝义市买的溪湖壹号4号楼的房子,交完首付,到现在没有交房,合同写是2022年12月31日前交付,逾期超过90天交付,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6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项,按已付款的0.01%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出卖人在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合同白纸黑字写着,现在她们说要交资料审核,做网签,但是问到房子逾期交房1年多怎么算,她们说开发商说不会赔偿,随便去任何机构反馈,现在房子还没有交付,希望政府帮忙解决,感谢。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10-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信中反映的逾期未交付问题,经核实,该小区4号楼目前已具备交房条件,您可随时收房。关于延期交房,针对补偿问题,开发商已与您达成一致。

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回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