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8-12 回复部门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信件内容

离石区晋吕大厦北侧门面外有很多停车位,都被门市以各种安置物摆放占用,导致无车位可停,门面负责人(晋吕大厦北侧永恒不锈钢,每天摆放各种门窗支架,钢架等占用车位)说是随着房屋门面出租,门市及门前占用面积都归他们个人所有,任何政府部门都无权要求他们,车位划分也由他们合理占用。现在请问一下市交警大队这个车位划分的问题是不是如他们所说。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11-1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永恒不锈钢店铺位于北川河西路西崖底晋吕大厦北侧,该店经营者从事铝材加工,使用铝合金门窗占用公共停车位4个。市执法队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吕梁市停车条例》相关规定,并责令其立即清理车位内乱堆物品,11月12日复查已清理乱堆物品。今后将加强该段巡查管理,对不听劝阻擅自使用地锁、路障等占用公共车位的,将依法查处。

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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