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舍科村拆迁安置楼产权证办理的问题
| 受理日期 | 2024-10-30 | 回复部门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于2024年3月21日,通过市长信箱咨询过新舍科村拆迁安置楼(华吕家园)产权证办理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8月12日回复说该小区已完成首登,大土河煤矿已将相关费用转给新舍科村委会。现已经11月1日,过去了3个多月,暂时还未有人通知我们办理手续,所以想咨询以下该安置小区产权办理具体的进展以及预计多会能拿到产权,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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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11-07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华吕家园(华吕商住楼)是由山西华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已完成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材料;(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因此,华吕家园小区具备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住户申请房屋转移登记需与开发商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在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共同办理。已与您电话联系,并说明了办理转移登记的程序及所需材料,您对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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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