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吕梁市第一小学上学的问题
| 受理日期 | 2024-06-05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 信件内容 | 孩子后半年要上小学了,准备上吕梁市第一小学,所以我分期贷款在附近买了房子,听说孩子去上学必须提供半年内的水电单据,没有水电单据孩子就不能在那上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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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11-28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全区中小学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学位情况分批次进行审核录取:对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实际居住的优先安排;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的,视片区内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不得择校。在现场审核资料过程中,因存在大量不规范的购房合同和个人间交易协议,真假难辨,因而需同时提供购房交款凭证及水暖电费缴费原始票据等相关佐证资料,以证明房屋购买的真实性,并不是没有水电单据孩子就不能就近入学。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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