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9-14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泰化公寓的业主,现向您投诉小区物业不合理地限购水电费的问题,自2024年5月中旬到6月初开始以来,小区物业开始对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对水电费进行限购,强制交了物业费才能正常交水电费,然而这种限购措施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催交物业费,属于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来说业主不缴物业费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但是水电方面是物业公司通过供水供电公司的授权,他是一种代收代缴的委托关系,所以,物业限购水电费的做法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限购水电费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安全隐患,例如,一些业主为了节省有限的电量,可能会使用不安全的电器或者采取危险的用电方式,比如网上现在卖的太阳能能吸顶灯,这对整个小区的用电安全构成了威胁,综上所述,我们强烈要求物业立即停止这种行为,恢复业主正常购买和使用水电的权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举报,尽快展开调查和处理,还我们一个正常舒适的居住环境,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10-1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泰化公寓已建成多年并入住,目前物业服务企业为吕梁市离石区泰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泰化公寓自交付之日起,已经告知业主,物业服务费用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收取。由于您2024年的物业服务费一直未交付,小区物业为了催收物业费,在您缴纳水电费时进行了限购,几个月来街道、社区已经调解了多次;这次更是不允许您缴纳相关费用,离石区人民政府单位已明确告知泰化公寓物业服务企业上述行为的不合法,违反了《民法典》第944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

截止目前,您的水电费用已经缴纳。同时,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物业管理条例》第7条的相关规定,已告知您缴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提醒您及时缴纳。

感谢您对离石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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