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山县大武镇旧电动自行车无法上户的问题
| 受理日期 | 2026-05-11 | 回复部门 |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信件内容 | 路上查电动自行车无牌照问题,但不提供旧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旧电动车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村里不在少数,吕梁市政务大厅交管支队也无法解决,特此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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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6-05-12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从2024年11月1日起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0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市场监管总局将上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前期购买的因证书被撤销无法注册登记。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GB 171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又导致部分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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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