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3-01-13 回复部门 方山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人社厅【2020】23号文件 第四条 晋人社厅【2020】6号文件  吕梁人社涵【2022】670号文件,这都是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的有关政策,我们基层一线抗疫人员,取的上一级职称,在岗位聘任方面能否享受这些政策。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1-31
回复内容

高女士,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1.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6号)文件精神,“因表现突出获得嘉奖奖励的个人,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晋升等级,年限可缩短1年”;“因表现突出获得记功奖励的个人,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晋升等级,年限可缩短2年”;“因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个人,可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晋升至最高等级岗位(二级岗位除外);如取得上一层级职称,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在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的,聘用年限可缩短3年”。2.方山对中央、省、市各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根据文件精神,于2022年12月15日安排县卫体局对方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摸底。3.待名单确定后,方山县人社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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