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开具政审意见的来信
受理日期 | 2023-01-26 | 回复部门 | 临县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您好!本人人事档案存放于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人事代理证书),现因工作需要,需存档单位开具带有公章的政审意见。请问:1.本人存档单位是否可以开具带有公章的政审意见;2.如果可以,请说明所需材料、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本人在临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时工作人员表示不在政务中心办理);3.如果不可以,请说明理由。请予以回复为盼。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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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02-0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可以给存档人员开具存档单位意见,证明存档人员在存档期内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载。办理流程如下:存档人员持《人事档案保管证》到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档案室加注意见,之后到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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