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机、施工升降机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相关资料的咨询
受理日期 | 2023-03-09 | 回复部门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信件内容 | 住房与建设局相关部门领导根据相关规定,工地用的塔机和施工电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包括:1、新设备首次需要办理备案登记;2、以后每换一次工地,需要办理《建筑启动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和《建其中机械使用登记》由于大型机械价值量高 ,我们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合同约定设备在结清前,所有权归融资公司,且重要的权证均由融资公司保存。设备已经完成备案登记,初始备案是核对过《合格证》和《监督检验证书》,已取得本案本;麻烦询问一下,以后每个工地要求办理的《建筑启动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和《建其中机械使用登记》,是否还要提交《合格证》和《监督检验证书》,是不是提供备案证明即可。 |
||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03-15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经查找《山西省关于转发的通知》(晋建建字〔2008〕424号)文件,“山西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山西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规定的资料只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未要求提供《合格证》、《监督检验证书》。市审批局严格按照政策办理,在告知、使用登记环节不要求提供《合格证》、《监督检验证书》。 |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