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瑞佳园物业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等问题的来信
受理日期 | 2023-04-21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是离石区七里滩泰瑞佳园(泰化二期)的一名业主,交房时小区物业(吕梁市离石区泰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业主们收取了以下三项费用:1.天然气安装费,4000元;2.暖气热量表,2300元;3.暖气初装费,3888元;以上三项收费政府是否有明文规定或文件,收费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业主们愿意接受,若收费不合法的话恳请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并督促小区物业退还不合法收费。 |
||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05-10 |
回复内容 | 薛女士,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调查基本情况:经调查,泰化公寓二期交付使用日期为2018年12月30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房时小区物业(吕梁市离石区泰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业主们收取了以下三项费用:1.燃气工程安装费4000元;2.暖气热量表2300元;3.供热安装费3888元。处理意见建议: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住建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9〕415号)文件规定,“我省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关于新建商品房燃气工程安装收费问题,以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自2019年6月27日《指导意见》发文之日起,我省新建或在建的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企业、燃气企业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对未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的既有住宅,如加装管道燃气设施,按照产权划分,由产权所有人负担燃气工程安装费用,收费标准由产权所有人与安装企业协商确定。”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结合泰化公寓二期完工交付使用日期(交付使用日期为2018年12月30日,系2019年6月27日前已建设完工的商品房)的实际,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的收取不在上述文件规定内;供热工程安装收费及热量表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工程安装单位与产权所有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