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3-05-05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件内容

您好!我家位于交口旧村,现有平房一处,平房是在1980年经交口大队批准修建的,是我家唯一的住所,到现在已经四十余年,1988年村统一组织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时,我家因经济原因未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书。根据(国土资发(2016)1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又根据(农经发【2019】6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上述两条农村宅基地确权的通知精神,我认为符合我家宅基地的实际情况,按政策现在是可以补办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现在交口社区居委已经派人对我的宅基地进行了丈量测绘,并出具了补办宅基地手续的说明,交口街道办也对我提出的宅基地确权申请,表示同意并盖章。大家都说现在开展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遗留问题成为历史”的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就是吕梁市政府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就是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服务的,我非常高兴,为了使我的晚年生活能有保障,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政府给我颁发的大红本,这或许是我向党和政府提出的人生最后一个请求,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让我再一次感受来自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红利和温暖关怀。请问现在我应该找那个单位,那个科室补办农村宅基地确权证书?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谢谢政府。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5-22
回复内容

李女士、冯先生,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一、清零行动目的是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办证问题,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办证问题,两者办证是两类事项,不可混为一谈。二、宅基地办证由各县级人民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承办,国家计划用三年时间推进宅基地不动产登记,目前我市正在有序推进,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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