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变成死档的来信
写信日期 | 2023-10-12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吕梁学院2014年毕业的大专生,毕业时学校把档案还有一个报到证都交给了自己,当时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和不懂档案这方面的事,就一直自己放在家里,没有寄存到任何一个地方。现在由于工作关系,需要档案时才发现档案已经变成了死档。咨询了人社局,人社局说这种档案能不接收,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档案变成有效的,即通常讲的激活档案,人社局说没有办法,咨询了学校,学校说他们不管这事。我就想问问难道我这档案由于无知导致的失效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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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10-18 |
回复内容 | 尚女士,您好!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中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1〕112号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规定:“根据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档案在本人手中存放时间过长,离石区建议本人把自带个人档案交回原学校办理,让毕业院校重新对档案内材料进行查看审核,并对档案进行封口,按规定由学校转递到保管档案单位。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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