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4-01 回复部门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信件内容

近年来,“老头乐”凭借价格便宜、手续简单、不用考驾照等便利特点,解决了大部分老年人独自外出的交通问题。但是各式各样的老年代步车涌入市场,也给公共交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又因为无需上牌,很多驾驶人认为自己不会受到处罚,在机动车道上随意行驶、变道,闯红灯,甚至违规载客,超速行驶,破坏了城市道路交通规则。此外,由于“老头乐”超低的成本,在对车辆的用料上也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几乎没有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可言。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4-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就到期黄牌电动自行车车牌禁止使用的问题,我支队已跟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根据《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条例施行前购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国家有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休闲三轮、老头乐什么时间全市禁止使用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今后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加大对以上规定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以上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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