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4-15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2017年从太原城市职业学院毕业后没有将档案存到离石区人才市场,档案在自己手里保存完好未拆封,想咨询一下现在还能不能存放,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5-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一、根据人社部(2021)112号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因此即使档案在自己手中保存完好也是不予接收的。

二、本人可以与在校老师联系,将档案交回毕业院校,由学校对学生档案重新进行审核密封,审核通后过由学校档案室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到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随后方可进行档案寄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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