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毕业生档案是否需要转移的问题
受理日期 | 2024-06-22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毕业时学校直接将我的档案邮寄在了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教育科技局现在是否需要将其转出至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若需要该如何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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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7-0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去向为: 1、到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人员,档案转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进行管理; 2、应征入伍的人员,档案转至所在部队; 3、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者计划考取研究生、创业的人员,档案一般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4、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一般转至户籍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教育部门不再接收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档案严禁自行携带递转。 5、离石区档案接收单位: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离石区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303室。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58-3396189 邮政编码:033000 对个人自行携带递转的档案,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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