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8-16 回复部门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预在团结路130号附近路沿上边摆个小摊,卖自制食品。承诺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并保持摊点位置卫生!请问是否可以摆?需要除本人健康证以为,还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此致,敬礼!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8-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依据市区门前六包管理内容及标准“商户门前不得违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放车辆行为”的规定,自家店面门前不允许摆摊,保持干净整洁,建议市民可在便民市场设摊经营。

再次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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