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9-01 回复部门 文水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1998年,文水县许家镇经过了土地确权,本人随家人母亲兄弟妹妹共同分的了土地。但在2002年,因为上学,将户口迁出,我想问的是,当年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时限是30年,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是否还有地?(备注,母亲仍健在,地还在种着)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9-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母亲一户于二轮承包时获得家庭承包地9.1亩,您为原二轮共有人。2002年,您因上学将户口迁出,变为非农业户口。2016年徐家镇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该户家庭承包地确权面积9.25亩。

依据《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规定:

1.目前,农村家庭承包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即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在坚持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户实际承包地块不变的基础上,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通过调查测量,进一步明确农户承包地面积和空间位置,并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规范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也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更不能借机收回农民承包地。

综上所述,您虽已变为非农户口,但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该户所获得的家庭承包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您原分地块也未收回,仍由你母亲一户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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