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交口县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及报销比例的问题
受理日期 | 2025-01-17 | 回复部门 | 交口县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山西交口职工医保北京异地长期就医是否需要备案?报销比例是咋样的?2024年12月住院到2025年1月才出院?医保结算按哪个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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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5-01-2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异地就医备案”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文件,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关于您提到的“报销比例”问题,报销标准如下:本年度第一次住院按医院等级依次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按上述标准降低50%,年度内第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本人年缴费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四倍,按年缴费工资四倍计算不足6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以6万元计。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统筹基金支付 95%。 关于您提到的“跨年度结算”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2)28号文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治疗过程跨自然年度的,以出院日期为准,按一笔费用整体结算。根据参保人住院总费用计算日均费用和跨年度前后的住院天数,将住院医疗费用自动分割到两个年度,确定基金和个人费用分担额度。 感谢您对我县医保报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后续有医保报销政策方面的问题,您可拨打交口县民保中心电话0358-5422227 进行咨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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