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吕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改进工作减轻民众负担的问题
写信日期 | 2025-03-18 | 回复部门 |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件内容 | 吕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为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担,涉及全市工伤等职工的切身利益。但在办事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直接将初次鉴定结论书交给用人单位,不给工伤职工,导致工伤职工对鉴定结论不知情。而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之间又因存在赔偿问题,用人单位不将初次鉴定结论书交给工伤职工。因此,建议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在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时直接送达给工伤职工或邮寄给工伤职工。请改进工作程序或方法,减轻民众办事负担。 |
||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5-04-08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针对您反馈的工伤职工对鉴定结论不知情问题,2025年2月21日以后,我市鉴定的所有职工和所在的用人单位劳动能力鉴定承办人,均可通过微信登录“晋吕便民服务站”小程序,点击社保专栏—在线签收—单位签收或者个人签收,自主下载打印鉴定结论,不需要再到鉴定中心领取。自主打印鉴定结论的方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在组织医学查体当天告知所有被鉴定职工,同时在鉴定中心办公区醒目处予以张贴。 感谢您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