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5-04-27 回复部门 吕梁市教育局
信件内容

一级育人工作中“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2年或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工作3年以上”和后面一句“或所带班级或课外活动小组或个人等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是二选一吗?只满足后面一句中条件,育人工作合格吗,有资格评选一级职称吗?所带班级是指所有代课教师吗?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05-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山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一级教师评价指导条件育人工作部分是这样要求的:“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或年级组长(主任)等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工作3年以上;或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个人等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在育人工作中有较大创新成果在学校产生很好影响和推动作用,经市评审委员会认可。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教育事业单位可不作要求。”要求有其中一项就符合育人工作条件。详细情况可前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咨询负责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

感谢您对吕梁市教育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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