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5-06-18 回复部门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长治市某区直公务员,配偶在吕梁工作,以后决定在吕梁发展,想咨询一下吕梁异地调动政策,盼复。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06-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咨询吕梁市异地调动政策的诉求,经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核实答复如下:

根据《吕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办法(试行)》(吕人社字〔2018〕91号)中“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政策性安置优先、招录招聘为主、市场调剂补充’的原则执行”的规定,因工作需要,调入单位在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经请示同级编委会同意后,可对特殊岗位、特殊需求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程序履行调动手续。

近年来,部分县(市、区)面向公务员(选调生)、教师和医疗技术人员等实施了“人才回引工程”。请您随时关注市县组织、人社等部门网站(公众号),可以通过调动、参加人才回引等方式实现团圆的愿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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