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5-08-11 回复部门 中阳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文旅局孙局长、住建局高局长,二位局长你们好,我们都是中阳人,都希望中阳能够更好地发展,中阳古城墙据《永乐大典》中记载已有城垣,只不过仅有一南门,后世清朝知县吕履恒所编著《宁乡县志》中记载,可能建于明景泰元年,现在据有关史学家研究,中阳县城(宁乡)可能建于金代大定年间,唐宋时期的平夷县城可能在柏洼山脚下,现在在总书记新时代引领新征程的路上,总书记强调要文化自信,我们中阳作为距今2300多年历史的千年古县,现存的城墙遗迹仅凤凰山南北两翼狐尾沟和雷家沟的城墙目前还是残垣断壁,今年以来,狐尾沟城墙进行了保护性修缮,这是县委及各级政府办的大好事,希望能够将中阳古城墙遗迹列入省、市、县级文物古迹保护名录,并结合实际情况,尽量实现保护性修缮,使新一代的年轻人能够认识到我们的家乡,中阳(宁乡)曾经的辉煌,您二位领导辛苦了。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08-1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中阳县城城垣始建于明代,位于凤凰山脚下,二十世纪70年代前基本保持原样。后因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大部分城墙于二十世纪80年代拆毁。目前,仅在凤凰山南北两侧俗称“凤凰翅膀”的区域残留部分城墙遗迹。

2023年9月,我县文旅局邀请山西省文物保护专家对现存古城墙进行了现场察看。专家通过对现存夯土城墙的清晰夯土层辨认,初步认定其应为明代夯土城墙,具有文物属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您提到的狐尾沟城墙保护性修缮,实为我县2024年启动实施的吕梁市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中阳县森林康养步道项目,该项目旨在建设凤凰山、龙山及国有林场的森林康养步道和游憩点景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对古城墙遗址采取了有效保护措施,确保不受破坏。

针对您提出的将古城墙遗址列入各级文物古迹保护名录的建议,我县文物部门正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动相关工作,后续将依据文物认定标准和程序,对中阳明代古城墙开展全面勘查和资料梳理(包括历史文献考据、遗址现状测绘等),为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奠定基础。

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好中阳明代古城墙遗址这份珍贵的历史遗产。

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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