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孝义市物业费用收取及电梯检测检验的问题
| 受理日期 | 2026-07-26 | 回复部门 | 孝义市人民政府 |
| 信件内容 | 我有3个事想咨询,1、我想了解一下我市小区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额外收取公共照明费用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怎么维权?2、小区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多久应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定级,是否有期限要求,如果超期未申报等级,业主是否应该缴费?3、小区电梯检测检验许可证如何有多种渠道查询真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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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6-07-30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反映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额外收取公共照明费用问题。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水电价格通知》相关要求,我市居民小区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的,要严格执行《吕梁市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严禁在水电费收取中加收其他费用,严禁另外收取公摊电费、公摊水费,严禁收取二次加压等已经包含于物业服务费中的重复费用。如物业费中已包含公共照明等费用,物业企业额外收取公共照明费用可向市场监管局(0358—7898629)反映。 关于反映物业公司定级、超期未定级缴费问题。目前吕梁市政府有关物业企业等级申报的规范性文件中并未明确等级申报的具体时限,尚未完成核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 关于反映,电梯检测检验许可证多渠道查询真伪问题。电梯检测检验许可证的真伪可用手机扫描检验检测报告或电梯内粘贴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上的二维码进行查询鉴别。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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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