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6-08-05 回复部门 岚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就岚县城区人行道电动自行车通行乱象向您反映情况。我县崇文桥、秀荣桥、裕丰桥路段已经配套建设了专门的人行道和电动自行车道,但许多骑行人员规则意识淡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量电动自行车直接开上人行道快速穿行和逆行,同时还存在随意在人行道乱停放的现象。人行道本是行人、老人、孩童、推婴儿车群众以及视障人士的通行空间,电动车在人行道疾驰,极易发生碰撞、剐蹭摔倒事故;这些路段全部毗邻公园、人民贪图方便乱停放的车辆挤占人行通道,压占通行,行人被迫绕行,出行安全与行人通行得不到保障,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也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单纯依靠劝导宣传效果有限,部分人员屡劝不改。在此提出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实地调研,在人行道出入口、关键路口科学设置石墩、隔离桩等物理限制设施,在保障行人、婴儿车通行的前提下,阻挡电动自行车随意驶入人行道;同时配套完善警示标识,引导电动车回归专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规范停放秩序,还给行人安全畅通的步行空间,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盼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感谢政府倾听市民心声。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6-08-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信中提到的“崇文桥、秀荣桥、裕丰桥路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情况”的情况,我县责成住建局负责调查,经住建局实地调查,对违规停放、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人采取教育劝导、规范纠正,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崇文桥东侧非机动车道设置了临时停车点,引导群众规范停车。

交警队将于8月18日起重启高清抓拍监控设备,对城区各主要路段人行道违规占道、闯红灯、乱停乱放、骑行不戴头盔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实时抓拍取证,对确认违规的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进一步强化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的管控震慑。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安排机动执法组在早中晚出行高峰时段开展巡查,对抓拍设备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到现场处置,切实净化人行道通行环境。

住建局与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园林部门正在协商,计划在东河公园、懿荷公园、裕丰湿地公园附近划定专门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交警队联合县融媒体开展规范骑行、停车的文明宣传,并对不按规定骑行、停车等行为进行曝光,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城区人行道通行秩序。

我县住建局将持续紧盯岚县城区人行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骑行等问题,深化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城区停车资源配置,持续强化文明出行宣传引导,切实提升城区人行道通行秩序,保障群众步行出行安全与通畅。

感谢您对我县民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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