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更新时间:2023-05-25
序号 | 举报时间 | 举报内容 | 处理情况 |
1 | 2023年5月11日 | 汾阳市阳城乡一沙场,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露天作业。 | 经调查,砂场全称是赵永建制砂厂,现场原料约30吨、成品约40吨未苫盖,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会同阳城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对赵永建制砂厂按照“两断三清”取缔标准进行了取缔,目前已取缔完成。 |
2 | 2023年5月11日 | 温泉乡有一企业,场内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 经调查,温泉乡有一企业实际为交口县龙兴选矿厂8万吨/年铁铝矿精选项目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厂区存在扬(粉)尘污染。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目前,露天堆放的物料已全部进行了苫盖,并安排专人对厂区进行清扫,洒水抑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