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1-0031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8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推动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人社机委〔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8日

   吕人社机委〔2021〕14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的通知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各支部:
  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孙大军书记在《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途径》一文中提出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以社区为载体健全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到社区开展活动,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发展中的模范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党员进社区的目的和意义
  在职党员进社区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方式,是人社党员干部参与社区
  党建和社区建设、了解社情民意、拓宽服务渠道、转变工
  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使人社党员干部在守好自身窗口服务阵地的同时,搭建窗口以外更多服务群众的平台,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发展最困难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进一步发挥党员在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到在职党员人人都能找到活动载体,人人都有活动舞台,人人都能在活动中有所作为,为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党员进社区重点工作内容
  党员进社区要争做“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社区发展的参议员、文明建设的示范员、公益事业的促进员、困难群体的帮扶员、沟通联络的信息员、社区稳定的安全员”,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及时联系报到。除离退休支部外,各支部要把抓好党员进社区活动放在重要位置,组织全体在职党员主动与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联系报到;
  2.接受社区管理。党员亮明身份,自觉维护社区秩序,在社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弘扬家庭美德、促进邻里和睦,参与垃圾分类、宠物管理等社区服务工作;  
  3.参与社区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参与“助贫、助学、助残、助老、助困”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服务社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4.倾听群众诉求。采取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通过点对点、面对面地交流,广泛倾听群众诉求,结合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找准查实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5.宣传人社政策。向居民面对面讲政策,送服务,就居民最关心的就业创业、政府贴息贷款、劳务输出、城乡居民养老、灵活就业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失业登记办理、劳动调解申请、社保卡使用等多项人社政策进行宣传,解答群众热点疑点问题;
  6.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以及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工作台账,与社区党组织共同研究、商讨解决方案,问题容易解决的,要立即着手,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紧盯不放,持续推动整改,职责范围外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或向上级党委政府反馈,及时归口办理,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确保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有载体、有内容、有效果。 
  三、有关要求
  1.各支部于4月30日前完成组织全体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将《市人社局党员进社区统计表》(附后)、进社区单的存根、回执一起交回党办;
   2.各支部将《市人社局党员进社区活动台账》(附后)每月底前报回党办。
 

 

 

  中国共产党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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