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9244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06日 | |
| 标 题: | 关于持续推进为开发区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函〔2022〕34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06日 |
吕人社函〔2022〕342号
关于持续推进为开发区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有关科室及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为开发区专项整治办理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2〕121号)文件精神及6月29日全省为开发区办实事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为切实推动为开发区办实事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为开发区办实事工作专班”
市局成立由许少东副局长任组长的“为开发区办实事工作专班”,相关业务科室(中心)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就业、培训、工资、社保、人事人才、劳动监察、信访仲裁等工作的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扎实推进为开发区办实事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有关县(市、区)人社局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
二、“为开发区办实事工作专班”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要自行确定时间,由负责人带队深入各开发区,
根据开发区需求,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业务政策宣讲,帮助开发区提升经办能力;县(市、区)人社局要主动送服务上门,派专人深入辖区内开发区进行业务指导,邀请有需求的开发区选派具体承办人员到人社部门轮岗交流学习。完成时限是7月中旬。
(二)协助开发区做好人员调配、招聘等工作。调动方面,县(市、区)人社局在办理调动过程中,要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快事快办;招聘方面,县(市、区)人社局要主动对接,根据各开发区的公开招聘需求(附件2),靠前服务,帮助其解决招聘中存在的问题,统计已招聘人数、预计招聘人数,同时通过落实公益性岗位、见习生等方式,帮助开发区解决临时性用工短缺问题。完成时限是7月中旬。
(三)为开发区内企业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深入各开发区,了解开发区内企业用工短缺情况,征集用工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为开发区内企业至少组织举办一场专场招聘会,帮助开发区内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完成时限是7月中旬。
(四)组织开展开发区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县(市、区)人社局要主动对接,根据辖区内开发区的培训需求(附件2),制定培训计划,精准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和管理人员业务提升培训,将培训需求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务必于7月15日前组织开展。
三、有关要求
(一)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县(市、区)人社局、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县(市、区)人社局、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要确定专人,于7月13日前按照汇报提纲(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联 系 人:人力资源市场科 周 瑶
邮 箱:llsrlzysck@126.com
联系电话:0358-8227323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