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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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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202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1日

关于202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6年8月28日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吕梁市财政局局长  樊小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事由

(一)新增限额。省政府批准我市2026年新增债务限额79.12亿元,包含一般债务限额22.4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6.68亿元(含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债券15.32亿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债券),其中37.31亿元经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已列入年初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剩余41.81亿元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分配使用情况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二)调整事项。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对以前年度的市县两级专项债券结余资金0.33亿元进行调整;同时因我市支出进度较快,承接全省跨市域调整专项债券资金2.80亿元。

以上事项一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二、债券限额分配原则及支出方向

根据《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办法》(晋财债〔2023〕3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晋财债〔2026〕33号)精神,2026年债务限额分配综合考虑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财力规模、债务风险水平、项目质量、支出进度等因素科学测算。

新增一般债券重点支持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支持相关市县腾挪财力全额解决公立医院疫情防控应付未付资金。专项债券优先保障在建续发项目资金需求,推动项目尽早完工投运,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医疗卫生、城市更新等领域,严格执行债券投向禁止类项目清单要求,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情况

本次分配新增债务限额41.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5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30亿元(含再融资债券15.32亿元),限额分配后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债务余额均未突破债务限额。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1.市本级分配债务限额10.9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67亿元(含补录外债限额0.035亿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专项债务限额7.23亿元(含再融资债券3.20亿元),具体为:吕梁市建成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庭院、立管及用户)更新改造一期项目0.21亿元、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0.84亿元、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0.5亿元、吕梁市中医院迁址改扩建项目0.48亿元、山西省汾阳医院外科住院楼建设项目0.45亿元、吕梁市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1.55亿元、偿还存量债务3.20亿元。

2.分配县(市、区)债务限额30.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8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07亿元(含再融资债券12.12亿元)。分县情况为:

离石区3.13亿元,文水县4.43亿元,交城县3.30亿元,兴县1.41亿元,临县7.79亿元,柳林县3.03亿元,石楼县0.43亿元,岚县0.62亿元,方山县2.40亿元,中阳县1.88亿元,交口县1.84亿元,孝义市-1.49亿元,汾阳市2.14亿元。

(二)债券使用调整情况

1.以前年度专项债券结余资金调整:市本级吕梁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离石区凤山街道办)一期工程专项债券结余资金0.05亿元调整至吕梁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滨河街道办)三期工程;县级调整0.28亿元,其中:调减孝义市0.18亿元、方山县0.07亿元、交口县0.02亿元、岚县0.01亿元;调增柳林县0.18亿元、石楼县0.1亿元(详见附件4-1)。

2.因我市支出进度较快,省级从其他地市调入我市专项债券金额2.80亿元,全部调整至县级使用(详见附件4-2)。

四、2026年市本级预算收支规模变动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务分类管理要求,债券资金按上述意见调整后,2026年市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详见附件1):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1亿元(一般债券部分),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亿元,科目明细见附件1。

3.增加一般债券转贷县市区支出6.84亿元,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经上述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由118.72亿元增加到129.2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10亿元(专项债券部分),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23亿元,其中:增加其他类专项债券4.03亿元,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增加置换债券3.20亿元,列“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3.增加专项债券转贷县市区支出26.87亿元,其中:增加棚户区专项债券0.1亿元,列“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增加其他类专项债券14.65亿元,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增加置换债券12.12亿元,列“其他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经上述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由37.15亿元增加到71.25亿元。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举措

(一)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严格遵照政府债务管理各项政策要求,多措并举提升项目储备质量,从严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评审流程,严格执行“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争取更多优质项目进入储备库,纳入发行准备清单。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城市重大项目建设主要依靠专项债券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全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额度,坚持把债券资金投向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防风险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撬动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不断健全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用途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季调整”工作机制,常态化跟踪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建设实施进展,及时梳理堵点难点、逐项推动问题整改。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发改部门按月印发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文件,分类通报专项债券支出情况、存在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对推进缓慢、资金结余的项目,依规及时启动资金调整程序,优先调整至支出进度较快、资金需求紧迫的县区和项目,最大限度盘活存量债券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规范各类项目融资、资金使用及拨付流程,杜绝借助专项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变相新增隐性债务,对违规新增和虚假化解隐性债务等问题坚决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抢抓国家增量化债政策窗口期,用足用好债务限额置换、专项债券补充财力等支持政策,积极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序推进存量债务清零工作;全力推进融资平台退出转型,实现市场化转型、实体化发展,剥离政府融资职能,规范平台投融资行为,彻底厘清政企债务边界,从源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依法合规的举债机制,将政府债务收支全面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确保债务余额控制在下达限额之内;建立科学完善的债务限额分配使用机制,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风险导向”的分配原则,同时建立债务限额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债券资金高效使用;持续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推动政府债券早发快用,严格债券资金规范使用,抓实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多渠道资金偿付化解机制,合理确定到期本金接续发行规模,做实做足还本付息预算,把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纳入非税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到期本息,确保法定债务按期兑付,防范化解兑付风险。

附件:1.吕梁市市本级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吕梁市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表

      3.市本级2026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项目情况表

      4.吕梁市以前年度专项债券结余资金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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