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6436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排查提升”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人社函﹝2023﹞38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吕人社函﹝2023﹞387号

关于开展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排查提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

为全面强化养老保险政策落地落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从8月10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排查提升”活动(以下简称“排查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自查、交流检查、抽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政策掌握不到位、经办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查找政策落实短板、弱项,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巩固、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动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0日至11月10日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国家、省市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及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事项开展排查提升活动。

四、主要任务

(一)自查阶段(8月10日至9月10日)

1.对照政策事项开展自查

(1)全流程体检。从参保登记、缴费管理、转移接续、中断补缴、待遇核定和待遇支付等各个环节开展自查。

(2)重点事项检点。对开展养老保险宣传月活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提前退休申报审核公示、困难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发放、老农保遗留问题处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情况等进行检点。

(3)对2022年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大排查、大提升”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

自查要敢于揭露问题,勇于认识不足,以高标准、硬要求,查找差距、发现短板,一项一项核实,一条一条比对,针对性形成自查台账,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见附件2)。

2.通过“走流程”进行自查

以服务对象身份、以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身份,从线上线下两个渠道,采取亲身办(以自己为申请人)、代理办(收集待办事项,经授权委托,为代表企业或群众办理具体事项)、陪同办(与企业办事人员或群众一道,全程参与查看办事环节,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从政策知晓是否便利、业务流程是否畅通、办事材料是否精简、办理时限是否合理、使民举措是否方便、政策落实是否快捷等方面,从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等各环节全流程体验,摸情况、查问题、听需求,形成走流程登记表(见附件3)。

(二)互查阶段(9月10日至10月20日)

1.各县(市、区)交流检查

按照《各县(市、区)交流检查对应名单》(见附件1)开展交流检查工作,检查人员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养老保险工作分管领导、养老保险股室负责人、社保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组成。检查形式包括召开工作座谈、查阅资料、“走流程”、实地调研等。检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工作日,检查工作务必深入细致,不能流于形式,既要学习经验,又要提出意见。检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检查结束后实施检查县(市、区)需形成交流检查报告,报告包括开展检查情况、被检查县(市、区)各项政策事项落实情况、亮点工作、两项以上工作短板或问题。

2.市级人社部门抽查检查

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将对各县(市、区)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检查形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流程”、实地调研等,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自查、交流检查情况跟踪问效。

(三)整改提升(8月10日至11月10日)

对自查、交流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市社保中心要及时整改、及时纠正,将整改提升贯穿于活动全过程,主动学习其他县(市、区)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建立整改提升台账,进行问题整改验收管理(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社保中心要高度重视开展政策落实提升活动的重要意义,既是经验交流,又是工作体检,要明确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调,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提高排查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社保中心要建立养老保险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清单、走流程登记表、问题整改验收表,明确牵头整改责任人,对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对比较复杂的实行台账管理、项目推进,不断健全发现一个短板、完善一套措施、解决一类问题的工作机制。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按规定时间节点开展排查提升活动,注意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于9月10日前相互联系确定交流检查时间,10月20日前报送交流检查报告,11月10日前报送整改提升情况及计划。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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